阳湖新闻

代充煤气被烧伤,阳湖援助助赔偿

2015.06.02

徐州人李某某在常州做液化气代充生意,从煤气站充气后送至各用户收取佣金。2013年6月底,家中堆放的煤气瓶发生泄漏,遇厨房明火后发生爆燃,李某某一家三口不同程度被烧伤,砸锅卖铁凑了30余万医药费。出院后,家庭困难的李某某向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情形,受理了申请,并于审查通过当日指派了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的施银虎律师承办此案。

施律师接案后,认真了解案情,亲自到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多次到消防大队及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多次与当事人就此案展开调查,认定煤气站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敲定了诉讼方案,向钟楼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2014年9月28日,钟楼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庭审现场,煤气站否认钢瓶的来源,但火灾将绝大部分证据都烧毁,我方无法举证钢瓶来源,从庭审情况看处于劣势。2015年3月,煤气站向法院提供相同情况的判例一份,证明煤气站向没有资质的个人充煤气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施律师认真研读判例,找出两个案件的不同点,并且多次向法官与被告提出调解请求。经过不懈努力与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煤气站同意以一次性支付9万元赔偿了结此案。2015年6月1日李某拿到了赔偿款,李某及家人万分感动,甚至要支付律师费,施律师都以“我们是法律援助律师,是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免费维权的,不收取任何费用”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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