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湖新闻

市场退出法律制度学习研讨班高峰论坛 —————从“律师办理破产业务指引”视角

2015.08.24

2015年8月22日上午9:00,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1号楼大会议室内,江苏省律师协会发起组织的“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指引”学习研讨班高峰论坛如期举行。本次学习论坛由省律协直接组织,全省13个省辖市律师同时参与学习,规模之大,人数之多,方式之新颖,皆是前无仅有的。这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主动融入“互联网+”时代的破冰之举,它为以后全省律师培训学习积累了经验,开了好头。

本次论坛由省律协破产业务委员会协办,邀请到了江苏博士达律师事务所孟伟律师就“破产业务指引”的立项、起草、修改、通过等背景知识进行了全面介绍,就律师如何做好破产管理人提供了非常好的建议。同时又邀请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李荐法官从法官的视角,从法院审判视角来阐述破产业务的现状以及破产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李法官还介绍了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业务如何发展的规划等知识。内容非常丰富。

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论坛非常重视,由本所瞿碗平主任带队,钱凯律师、吴明明律师等人共同参与学习。

从经济法角度来讲,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最根本的一个标志就是看这个国家的市场准入与市场退出法律是否完善。应该说,我国目前关于市场准入的法律规定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关于市场退出的法律规定应该说还不成熟。现实中,大量的公司没有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退市,这与我们破产法的实施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所以江苏省律师协会重视破产业务办理,应该说这样的现状会有很大的改善。【江苏阳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刑事家庭团负责人钱凯律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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